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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长与社会转型

1999-05-28 来源:光明日报 谢远东 我有话说

并非每一个人都意识到,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中国人正在告别一个“单位”的社会。可以说,单位为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所熟知。在过去,甚至在今天,乡里人仍然想成为城里人,说白了,就是想成为一个“单位人”。一个人一旦成了“单位人”,那么他便会拥有种种随之而来的保障和实惠:医疗、住房、工资、补贴等等。因此,我们也可以把1949年以来既有的城镇福利集团称为单位。

单位为部分城里人镀上了一层金字招牌,从此与乡下人之间划了一道鸿沟。单位内外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在改革开放前,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单位,他就会沦落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这是单位社会昌盛时期的模样。那么,单位社会是由何种制度塑造而成的呢?在《中国单位制度》研究体系中,作者概之为包括生产分类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单位制度”。单位制度如此具有魔力,以至于它能够神奇有效地组织生产、推进社会转型和促进经济建设。而在单位制度结构化和制度化过程中,中国单位由一个以生产效率为初始目标的生产机构逐渐演变为一个劳动力过剩的就业组织。但是,由于单位制度的低效率特性,这种制度无可挽回地走向了衰落。具体到一个单位,人员的进出和资源流通都具有强烈的行政化倾向。实际上,中国的单位都是按照行政配置原则进行投入、产出和组合的。这些低效率的致命缺陷一旦暴露于市场经济之中,其命运自然也就堪忧了。

必须指出的是,单位的消长也是传统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消长,单位社会的结构转型就意味着传统公有制的具体变革。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背景下,单位制度一直与当代社会的结构转型丝丝相扣,因此,该项学术研究具有一种深远的现实意义。《中国单位制度》的作者通过大量翔实的实证个案分析指出,中国社会变迁的策略是政府推进型,而其路径则是具有演进特征的渐进式改革。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后,中国社会发展趋向又是什么呢?

在某种意义上说,单位制度的逐渐消解可视为20多年来改革历程的一条主线。单位组织是近5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实体,它承载了政治、经济和社会这三种功能。《中国单位制度》充分重视并深入研究了这一特征,认为单位制度的变革是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后的要径。如果抛开这一点而别寻他道,注定会碰壁而返,这也是本书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示。

《中国单位制度》有其重大的学术意义,作为系统研究单位制度开山之作的社会学专著,它不但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同时在揉合了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基础上,运用一种较通透的制度分析方法论,试图创建制度社会学的新流派,上述两点着实令学界为之鼓舞振奋。

该书不仅具有社会学的学术价值。对于一般读者,尤其是关注中国社会转型的人士,也有参考价值。比如,作者对单位制度渊源的追溯、特性的剖析、过程的描述以及发展态势的推断,无不包含着深刻的思想和睿智的洞见,令人读后有一种豁然开朗、耳目一新之感。

(谢远东:湘潭大学政治学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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